
“投名状”典出《水浒传》林冲投奔梁山的情节,是忠诚之证,意思是加入一个组织前以该组织认可的行为表示忠心,所谓“但凡好汉们入伙,须要纳投名状。”以此表达“生不能同生,死愿同死”的决心。片方者透露,“投名状”在片中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所在:李连杰饰演的马新贻在与刘德华和金城武两兄弟结义之前,为了遵守规定,必须在加入前杀掉自己遇到的第一个人,而这个人恰好是李连杰多年前的救命恩人,但是为此规定,最终李连杰还是杀掉了恩人以表决心。导演陈可辛表示:“早在剧本策划阶段我脑子里就有这个概念,但是《刺马》这个片名总是让媒体拿来与邵氏老版影片对比,实际上我们加入了很多虚构的情节和想象力,并非是邵氏经典的重拍,更不想因此对观众产生误导。兄弟结义是全片的关键,更是全片道德价值观的基础,故此更名为《投名状》。”